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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学校全称: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
第八条 办学地点: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(中原校区)、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(新密校区)。
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,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。
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。
第四章 招生对象
第十一条 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。
第五章 招生专业、计划和收费标准
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计划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,学校和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、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,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:0371-67822631。
第六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
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,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,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、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,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。
第七章 录取原则
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关联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以高考成绩为依据,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
第二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,考生体检应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。
第八章 资助政策
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体系介绍
(5)其他资助项目: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问题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资助种类主要有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、军训服、书籍、被褥等基本生活物资,以及爱心棉衣等御寒衣物。
第九章 学历证书
第二十五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,学制三年,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准予毕业,颁发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。
第十章 附 则
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,对于承诺收取一定费用可包过的一切宣传,请考生切勿相信,谨防上当受骗。对于冒充学校进行虚假宣传的组织或个人,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
2026-05-11 10:19:15
第一章 总 则
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学校全称: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
第八条 办学地点: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(中原校区)、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(新密校区)。
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,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。
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。
第四章 招生对象
第十一条 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。
第五章 招生专业、计划和收费标准
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计划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,学校和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、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,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:0371-67822631。
第六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
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,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,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、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,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。
第七章 录取原则
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关联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以高考成绩为依据,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
第二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,考生体检应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。
第八章 资助政策
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体系介绍
(5)其他资助项目: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问题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资助种类主要有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、军训服、书籍、被褥等基本生活物资,以及爱心棉衣等御寒衣物。
第九章 学历证书
第二十五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,学制三年,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准予毕业,颁发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。
第十章 附 则
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,对于承诺收取一定费用可包过的一切宣传,请考生切勿相信,谨防上当受骗。对于冒充学校进行虚假宣传的组织或个人,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